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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故巷长秋》里那碗没喝完的粥,终究凉了又热

日期:2025-12-25 08:26

谢予怀蹲在出租屋门口抽烟的样子,我记了好久。《故巷长秋》的故事里,他的出身从来不是能撑得起体面的那种,做着男公关的营生,连对人好都带着点小心翼翼的卑微,这份性格底色藏在他和杨弋相处的每一处细节里,成了两人关系里最磨人的刺。故事没刻意渲染他的窘迫,却总在不经意间漏出来——比如洗得发白的袖口,比如给杨弋买早餐时会犹豫要不要多加一个蛋,比如面对杨弋试探时,总习惯性地避开眼神。
 
其实一开始我没太懂谢予怀的隐忍,直到看到他第一次跟杨弋提分开的场景。那天是周末,杨弋刚考完月考回来,书包扔在沙发上就凑过来想抱他,他却侧身躲开了,手里还攥着刚收到的消息,屏幕亮着的光映在他脸上,没什么表情。“别再找我了,”他说的很轻,却没看杨弋,“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”杨弋那时候还是个乐观通透的高中生,愣了几秒才扯着他的袖子问为什么,他却一把挥开,力道大得让杨弋踉跄了一下。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停了好久,明明前一晚他还熬夜给杨弋熬了小米粥,杨弋说太烫,他就坐在旁边一点点吹,吹凉了又递过去,自己一口都没喝。
 
这本小说里的转折总来得猝不及防,却又藏着必然。谢予怀为了不拖累杨弋,故意当着他的面接了客人的电话,语气是刻意装出来的轻佻,挂了电话就看到杨弋手里的粥碗摔在地上,瓷片溅了一地,粥洒在他的帆布鞋上,他却没动,就直勾勾地看着谢予怀。谢予怀转身进了房间,关上门的瞬间,背靠着门板滑坐下来,手指插进头发里,肩膀抖得厉害,却没发出一点声音。那时候我才懂,他不是不爱,是觉得自己的身份配不上杨弋的干净,想逼着杨弋离开,去过本该属于他的生活。
 
后来杨弋真的走了,没再回来过。谢予怀辞了原来的工作,找了个普通的文案岗位,租了个更小的房子,把杨弋留下的东西都收在箱子里,放在衣柜最底层,从来没动过。有一次他感冒发烧,躺在床上迷迷糊糊间摸到手机,下意识地想给杨弋发消息,打了又删,最后只输了一句“多穿点衣服”,却终究没发出去,手指在发送键上悬了好久,直到手机自动黑屏。七弦把这些细碎的情绪写得很淡,却比直白的抒情更戳人,没有轰轰烈烈的争吵,只有悄无声息的告别,和一个人藏在心底的牵挂。
 
印象最深的是杨弋走后第三个冬天,谢予怀在菜市场碰到了杨弋的同学,同学说杨弋考上了外地的大学,走的那天还来原来的出租屋找过他,等了整整一下午。谢予怀听完没说话,买了一把青菜就往回走,那天的雪下得很大,落在他的头发上,很快就积了薄薄一层。他回到家,从衣柜里翻出那个箱子,打开来看,里面有杨弋画的画,画的是他蹲在门口抽烟的样子,旁边写着“予怀”两个字,还有一个没吃完的橡皮,一块摔碎了又粘好的手表——那是谢予怀送他的生日礼物,便宜货,却被杨弋宝贝得不行。他把那块手表握在手里,捂了好久,直到掌心的温度把表盖的冰融化,才发现表早就停了,停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时间点。
 
我总觉得谢予怀的核心目标从来不是逃离杨弋,而是想守护他的干净,想让他不用被自己的不堪拖累,能安安稳稳地长大,考上好大学,过正常人的生活。可他忘了,杨弋要的从来不是这些,只是他而已。就像杨弋后来回来找他时说的,“我从来没觉得你不好,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。”这句话杨弋说得很平静,没有指责,没有抱怨,却让谢予怀瞬间红了眼。那时候谢予怀已经换了稳定的工作,不再是以前那个浑身是刺又带着卑微的样子,却还是在看到杨弋的那一刻,溃不成军。
 
小说里的另一个转折,是谢予怀终于敢正视自己的心意,去找杨弋的时候,却发现杨弋身边有了别人。他没上前,只是站在远处看着,看着杨弋和那个人一起走进书店,手里拿着他以前想给杨弋买却没舍得的那本书。他在书店门口站了一个多小时,直到天黑才离开,路上买了一碗小米粥,就像以前给杨弋熬的那种,他坐在路边一点点喝,喝到最后,眼泪掉进粥碗里,涩得慌。那时候我才明白,有些错过不是因为不爱,是因为太爱,爱到不敢赌,最后却赌输了全部。
 
还好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,杨弋最终还是回到了谢予怀身边。小说去年完结了,结局里他们重新租了个带阳台的房子,周末的时候,谢予怀会像以前一样给杨弋熬小米粥,杨弋就坐在旁边看着他,偶尔伸手帮他拂掉额前的碎发。没有轰轰烈烈的求婚,也没有刻意的承诺,只是两个人一起做饭,一起看书,一起在阳台上晒太阳,就像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。我记得结局里有个细节,谢予怀给杨弋递粥的时候,手腕上戴了一块新的手表,和以前那块摔碎的很像,杨弋看到了,没说话,只是握着他的手,指尖轻轻摩挲着他的手腕。
 
其实我一直有个困惑,谢予怀当初为什么非要用最伤人的方式推开杨弋?明明可以好好说,明明杨弋从来没在意过他的出身,可他偏要把所有的委屈和不堪都自己扛,把杨弋越推越远。直到重读那段他躲在房间里哭的描写,才慢慢懂了——他是怕自己给不了杨弋未来,怕杨弋跟着他受委屈,怕杨弋总有一天会后悔。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自信,是他的保护色,也是他的软肋。
 
七弦没把谢予怀写成一个完美的主角,他有缺点,有懦弱,有不敢面对的现实,可正是这些不完美,让这个角色变得鲜活。就像他后来醒悟追妻的时候,没有歇斯底里的挽回,只是默默跟在杨弋身后,他去杨弋的学校门口等他,去他兼职的地方帮他干活,去他住的小区楼下守着,直到杨弋愿意再见他一面。他说“怀念是最一文不值的东西,所以我想见你,我要见你”,这句话没有华丽的辞藻,却比任何情话都有力量,那一刻,他终于敢正视自己的心意,也敢正视他们之间的感情。
 
小说里没有太多配角的戏份,印象最深的是谢予怀以前的同事,那个叫阿哲的男生,最后离开了这座城市,去了南方,再也没回来过。他就像谢予怀人生里的一个过客,提醒着谢予怀,有些选择一旦做出,就再也回不去了。还好谢予怀最后没像阿哲一样,他抓住了杨弋,抓住了那个愿意陪他从泥泞里走出来的人。
 
现在再想起《故巷长秋》,最先冒出来的还是那碗没喝完的小米粥。当初洒在地上的粥凉了,可后来谢予怀重新熬的粥,终究还是热了起来。就像他们的感情,兜兜转转,破镜重圆,没有惊天动地,却藏着最动人的温柔。他那时候明明可以不用那么倔强的,明明可以早点握住杨弋的手的,可转念一想,或许正是那些错过和遗憾,才让后来的重逢,显得那么珍贵。
粥凉了可以再热,人走了,还好能再找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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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25 08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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