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绿野之内》里朝洛蒙的牧场与未赴的大学
日期:2025-12-30 10:29
朝洛蒙抱着小巴特站在大学录取通知书前的模样,是我读完《绿野之内》最忘不掉的画面,这部故事里,主角的出身底色与人生转折从来都是缠在一起的——他是饥荒里活下来的孤儿,靠着老师的接济才读完书,本可以踩着通知书走出草原,却因为老师救火牺牲,留下个襁褓中的婴儿,就那样把大学名额压在了箱底。千十九把这段写得很淡,没有刻意煽情,只说他收拾老师遗物时,婴儿攥着他的手指不放,他当晚就去公社退了升学的名额,转头用攒下的钱买了牧场的幼苗。
其实刚读前几章时,我真的不懂他,觉得他太轴了。乌日涵第一次吐槽他“没出息”的时候,我甚至跟着点头——考上大学在那个年代多不容易,放着安稳的前程不走,偏要留在草原当单亲父亲,还要跟老社长对着干搞私人承包。这本小说里的草原,那会儿正处在承包制和集体经济的拉扯里,老社长想让大家一起富裕,把牧场的资源攥得很紧,柴油、种草补贴都卡着不给私人承包组,朝洛蒙却偏要钻这个空子,说“未来一定是私人承包制”,拉着阿尤莎他们凑钱买草种,哪怕被老社长处处刁难,也不肯松口。
真正让我改观的,是那场山火后的回忆。他跟乌日涵坐在牧场的木屋里,说老师当年怎么把快饿死的他从雪地里捡回来,怎么教他认字、怎么告诉他人要有理想。“我倒是瞧不起那些看不到自己前途的人,一个人没有理想,也就失去生活的勇气。”这句话他说的时候很平静,却让我突然懂了——他的理想从来不是走出草原,而是守住老师留下的信念,守住这片他赖以生存的绿野。所以他才会放弃大学,因为老师用命救了草原,他要替老师看着这片地,也要养大老师留下的孩子。
阿尤莎偷油被发现那回,是我看得最揪心的一段。老社长当着所有人的面要收回他们的机器,还要把阿尤莎逐出牧场,朝洛蒙却没辩解,只是说“信我没写,钱我们也不想要”。可乌日涵突然站出来,说检举信是她写的,不是阿尤莎偷的油,因为阿尤莎提前交了油钱。那段对话我来回读了两遍,老社长气得发抖,说“他们是乌合之众”,朝洛蒙却只是看着乌日涵,眼里没有惊讶,只有一种终于被理解的释然。也就是从那时候起,我才看出来,乌日涵不是单纯同情他,是真的懂他的坚持——她知道他不是要跟老社长作对,只是想让草原上的人过得更好。
后来承包组散了,阿尤莎他们收拾东西要走,朝洛蒙也没拦着,就把那辆88年的铃木推出来给了阿尤莎,拍了拍他肩膀,就说了句“路上当心”。乌日涵得知后跑过来跟他吵,说他这是辜负了老师的指望,转头就牵着小巴特去追阿尤莎。他这才慌了神,翻身上马就往草原尽头赶,整整跑了一天,天都快黑了才找到他们。我记得这里写得特别细,乌日涵牵着小巴特站在坡上,风把她的蒙古袍吹得猎猎响,头发黏在汗湿的额角,小巴特手里攥着一束沾了泥土的小蓝花,说是要送给阿尤莎叔叔。朝洛蒙就站在坡下,看着他们俩的背影,突然就笑了——说真的,这是小说里他少有的笑,不是因为承包组有了转机,也不是因为日子好过了,就是觉得,总算有人跟他一样,没打算放弃这片草原,没打算丢下一起熬过来的人。
《绿野之内》的结局倒挺平和的,没什么狗血反转。老社长最后还是松了口,公社给承包组批了种草补贴,阿尤莎他们也都回来了,牧民们凑在一起办了丰收节,烤全羊的香味飘得老远。朝洛蒙驾着马车去老社长家求婚,憋了半天说出“我爱乌日涵,我请求你答应我们成婚吧”,老社长笑着打断他,说“我不同意——你们承包牧场行,承包婚事倒不行?”,这话里的意思,就是默认了。结局里迎亲的队伍往牧场赶,朝洛蒙跟乌日涵绕去了当初偶遇的那片树林,这次是乌日涵攥着缰绳驾车,她手腕上戴着朝洛蒙给的银镯子,扬鞭的样子,活脱脱就是个扎根牧场的女主人。
小说去年完结的,结局里没提他们后来有没有扩大牧场,也没说小巴特长大了做什么,就写他们一起回了牧场,看着牧民们在草地上放牧,孩子们追着羊群跑。阿尤莎还是爱吹牛,却再也没做过偷油那种冒失事,金巴照旧按时来送文件,老社长也常来牧场转,蹲在草地上跟朝洛蒙讨论种草的技巧。草原就慢慢恢复了安稳,承包制也渐渐普及开,大家都靠着自己的双手过日子,再也不会为了资源分配争得面红耳赤。
其实读到最后我才琢磨过来,朝洛蒙从来没想着要逃离什么,他从头到尾都在守——守着老师的遗愿,守着小巴特,守着他打小长大的这片绿野。乌日涵也算不上什么救赎,就是跟他一起往前走的人,他俩一起去跟老社长沟通,一起凑钱买草种,一起等牧场的草长起来,没什么轰轰烈烈的告白,就是日子久了,彼此都懂对方的心思。千十九写那个年代的草原,是真的没加滤镜,连朝洛蒙的坚持,都带着点钻牛角尖的傻气,可偏偏就是这份傻气,让人觉得格外真切,不是那种飘在天上的故事。
有时候我会瞎想,他当年要是真去读了大学,会不会有另一种日子过?可转念一想,他八成还是会回来的——草原是他的根啊,老师的话又刻在心里,就算走得再远,最后也得回到这片绿野之内。他站在牧场里,看着当年栽的幼苗长成绿油油的青草,看着小巴特从襁褓里的婴儿长成能跟着放牧的小孩,看着乌日涵笑着朝他走过来,大概就觉得,当初放弃大学名额那点遗憾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。
他那时候攥着录取通知书,看着怀里的小巴特,估计也没多想别的,就觉得这孩子不能丢,这片草原也不能丢,就这么简单。
其实刚读前几章时,我真的不懂他,觉得他太轴了。乌日涵第一次吐槽他“没出息”的时候,我甚至跟着点头——考上大学在那个年代多不容易,放着安稳的前程不走,偏要留在草原当单亲父亲,还要跟老社长对着干搞私人承包。这本小说里的草原,那会儿正处在承包制和集体经济的拉扯里,老社长想让大家一起富裕,把牧场的资源攥得很紧,柴油、种草补贴都卡着不给私人承包组,朝洛蒙却偏要钻这个空子,说“未来一定是私人承包制”,拉着阿尤莎他们凑钱买草种,哪怕被老社长处处刁难,也不肯松口。
真正让我改观的,是那场山火后的回忆。他跟乌日涵坐在牧场的木屋里,说老师当年怎么把快饿死的他从雪地里捡回来,怎么教他认字、怎么告诉他人要有理想。“我倒是瞧不起那些看不到自己前途的人,一个人没有理想,也就失去生活的勇气。”这句话他说的时候很平静,却让我突然懂了——他的理想从来不是走出草原,而是守住老师留下的信念,守住这片他赖以生存的绿野。所以他才会放弃大学,因为老师用命救了草原,他要替老师看着这片地,也要养大老师留下的孩子。
阿尤莎偷油被发现那回,是我看得最揪心的一段。老社长当着所有人的面要收回他们的机器,还要把阿尤莎逐出牧场,朝洛蒙却没辩解,只是说“信我没写,钱我们也不想要”。可乌日涵突然站出来,说检举信是她写的,不是阿尤莎偷的油,因为阿尤莎提前交了油钱。那段对话我来回读了两遍,老社长气得发抖,说“他们是乌合之众”,朝洛蒙却只是看着乌日涵,眼里没有惊讶,只有一种终于被理解的释然。也就是从那时候起,我才看出来,乌日涵不是单纯同情他,是真的懂他的坚持——她知道他不是要跟老社长作对,只是想让草原上的人过得更好。
后来承包组散了,阿尤莎他们收拾东西要走,朝洛蒙也没拦着,就把那辆88年的铃木推出来给了阿尤莎,拍了拍他肩膀,就说了句“路上当心”。乌日涵得知后跑过来跟他吵,说他这是辜负了老师的指望,转头就牵着小巴特去追阿尤莎。他这才慌了神,翻身上马就往草原尽头赶,整整跑了一天,天都快黑了才找到他们。我记得这里写得特别细,乌日涵牵着小巴特站在坡上,风把她的蒙古袍吹得猎猎响,头发黏在汗湿的额角,小巴特手里攥着一束沾了泥土的小蓝花,说是要送给阿尤莎叔叔。朝洛蒙就站在坡下,看着他们俩的背影,突然就笑了——说真的,这是小说里他少有的笑,不是因为承包组有了转机,也不是因为日子好过了,就是觉得,总算有人跟他一样,没打算放弃这片草原,没打算丢下一起熬过来的人。
《绿野之内》的结局倒挺平和的,没什么狗血反转。老社长最后还是松了口,公社给承包组批了种草补贴,阿尤莎他们也都回来了,牧民们凑在一起办了丰收节,烤全羊的香味飘得老远。朝洛蒙驾着马车去老社长家求婚,憋了半天说出“我爱乌日涵,我请求你答应我们成婚吧”,老社长笑着打断他,说“我不同意——你们承包牧场行,承包婚事倒不行?”,这话里的意思,就是默认了。结局里迎亲的队伍往牧场赶,朝洛蒙跟乌日涵绕去了当初偶遇的那片树林,这次是乌日涵攥着缰绳驾车,她手腕上戴着朝洛蒙给的银镯子,扬鞭的样子,活脱脱就是个扎根牧场的女主人。
小说去年完结的,结局里没提他们后来有没有扩大牧场,也没说小巴特长大了做什么,就写他们一起回了牧场,看着牧民们在草地上放牧,孩子们追着羊群跑。阿尤莎还是爱吹牛,却再也没做过偷油那种冒失事,金巴照旧按时来送文件,老社长也常来牧场转,蹲在草地上跟朝洛蒙讨论种草的技巧。草原就慢慢恢复了安稳,承包制也渐渐普及开,大家都靠着自己的双手过日子,再也不会为了资源分配争得面红耳赤。
其实读到最后我才琢磨过来,朝洛蒙从来没想着要逃离什么,他从头到尾都在守——守着老师的遗愿,守着小巴特,守着他打小长大的这片绿野。乌日涵也算不上什么救赎,就是跟他一起往前走的人,他俩一起去跟老社长沟通,一起凑钱买草种,一起等牧场的草长起来,没什么轰轰烈烈的告白,就是日子久了,彼此都懂对方的心思。千十九写那个年代的草原,是真的没加滤镜,连朝洛蒙的坚持,都带着点钻牛角尖的傻气,可偏偏就是这份傻气,让人觉得格外真切,不是那种飘在天上的故事。
有时候我会瞎想,他当年要是真去读了大学,会不会有另一种日子过?可转念一想,他八成还是会回来的——草原是他的根啊,老师的话又刻在心里,就算走得再远,最后也得回到这片绿野之内。他站在牧场里,看着当年栽的幼苗长成绿油油的青草,看着小巴特从襁褓里的婴儿长成能跟着放牧的小孩,看着乌日涵笑着朝他走过来,大概就觉得,当初放弃大学名额那点遗憾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。
他那时候攥着录取通知书,看着怀里的小巴特,估计也没多想别的,就觉得这孩子不能丢,这片草原也不能丢,就这么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