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我那貌美小夫郎》林家小郎的绝境,被王商栋的三个字打破
日期:2026-02-20 15:11
码头的风裹着咸腥气,吹得林以默的青衫下摆不停晃。他站在卸货的石阶旁,指尖把袖口的布料攥出了褶子。王商栋就在那堆扛着麻包的汉子里,敞着粗布褂子,露出肩头结实的肌肉,正抬手给身边兄弟递烟。
这是小说《我那貌美小夫郎》里的开篇场景,作者千畅在第一章就把两人的初遇写得极具画面感。林以默是悄悄从城里来的,他没带仆人,只揣着一张泛黄的婚约纸。那天的太阳很烈,他站了快半个时辰,额角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滑,落到下巴尖,又被他抬手用帕子轻轻拭去。
王商栋的兄弟先瞧见了他,用胳膊肘碰了碰王商栋。王商栋转过身,目光落在林以默身上时,原本皱着的眉头松了松。他迈开步子走过来,脚下的木板鞋踩在石阶上,发出“嗒嗒”的声响。“你是林记布行的?”他的声音带着点沙哑,是常年喊号子练出来的。
林以默点点头,把婚约纸从怀里掏出来,递过去的时候,手还在微微发颤。他怕对方不认,怕自己这一趟又是空跑。王商栋接过纸,只扫了一眼,就把纸叠起来塞进了怀里。“成,跟我走。”他就说了这三个字,转身去跟兄弟交代了几句,又让人把自己的马车牵过来。
马车是普通的榆木车,铺着一层干草,王商栋却弯腰,先把自己的外褂铺在了干草上,才伸手扶林以默。林以默的手搭在他的掌心,触到的是厚茧,烫得他指尖一缩。
回村的路上,两人都没说话。林以默靠在车壁上,偷偷看王商栋。他坐在车辕上,脊背挺得笔直,手里攥着缰绳,偶尔会侧过头,问一句“渴不渴”,然后递过来一个水囊。
到了王家,院门是虚掩着的。王商栋的嫂子听见动静,掀着门帘出来,看到林以默,眼睛一下子亮了。“这就是以默吧?快进来快进来,饭刚做好。”她伸手挽住林以默的胳膊,把他往屋里引,脚步轻快。
王商栋的哥哥正在院子里劈柴,看到他们,放下斧头,笑着点了点头。“先吃饭,有啥事吃完再说。”
饭桌摆在堂屋,四菜一汤,都是家常菜。王商栋给林以默盛了一碗米饭,又往他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。“吃,看你瘦的。”他的筷子碰到瓷碗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林以默捏着筷子,小口小口地吃着。他其实没什么胃口,脑子里全是舅舅一家在布行里翻箱倒柜的样子,还有父亲躺在床上,咳得喘不过气的模样。吃到一半,他忽然放下筷子,眼眶红了。“我爹……我爹被舅舅换了汤药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带着哽咽,“他们还要逼我嫁给表哥。”
王商栋放下碗,拿起桌上的旱烟,却没点。他沉默了几秒,起身走到林以默身边,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。“明天,我跟你进城。”
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,王商栋就带着码头的几个兄弟,跟着林以默进了城。林家布行的大门开着,舅舅正坐在柜台后,拨着算盘。看到王商栋一行人,舅舅的脸色瞬间变了。
“你是谁?敢来我林家布行撒野?”舅舅拍着桌子站起来,嗓门很大。
王商栋没说话,只是把婚约纸拍在了柜台上。他身后的兄弟上前一步,把一叠单据放在旁边。“这是你近三个月挪用布行银子的记录,还有你给林老爷换的汤药方子,我们已经请大夫看过了。”
舅舅的手抖了抖,想要去抢单据,却被王商栋的兄弟拦住了。表哥从后堂跑出来,手里拿着一根木棍,冲着林以默就挥了过来。王商栋眼疾手快,一把抓住表哥的手腕,轻轻一拧,木棍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。
表哥疼得龇牙咧嘴,跪在地上求饶。舅舅看着这一幕,瘫坐在椅子上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王商栋让人把舅舅一家看住,自己则带着林以默去了后院。林父躺在病床上,脸色苍白,看到林以默,伸出手抓住他。“以默……”
“爹,我带王大哥来了,他会救您的。”林以默的眼泪掉下来,落在林父的手背上。
王商栋立刻让人去请老太医。老太医是告老还乡的,住在城外的山村里。王商栋的马车跑了三个时辰,才把老太医接来。
老太医给林父诊了脉,又看了看汤药方子,摇了摇头。“还好来得不算晚。”他从药箱里拿出几包草药,“按这个方子煎,每日三服,半个月就能见好。”
林以默站在一旁,认认真真地记着老太医的话。王商栋则在院子里踱步,安排兄弟去处理布行的事。
后来,林父的病情渐渐稳定,林以默就带着父亲和弟弟林以安,搬到了王家的村子里。这是小说里的第十五章,故事的节奏从这里慢了下来,开始写乡村的日常。
林以安那年才十二,却很懂事。每天天不亮,就起来跟着王商栋的嫂子学做饭,下午则坐在院子里,跟着王商栋的朋友学算账。林以默看在眼里,心里既心疼又欣慰。
王商栋的杀猪厂开起来的时候,村里的人都来帮忙。开工那天,林以默起了个大早,做了几屉包子,送到杀猪厂。王商栋的好友拍着他的肩膀,笑着说:“以默,你这手艺,以后开个包子铺也能火。”
林以默的脸红了,把包子塞到他手里,转身就走。王商栋看着他的背影,嘴角扬了起来。
日子一天天过,林以默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。有一次,王商栋从码头回来,身上沾了泥,林以默竟然拿着帕子,走到他面前,给他擦了擦脸颊。王商栋僵在原地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。
“看什么?”林以默的声音很小,却带着点娇嗔。
王商栋没说话,只是伸手,把他揽进了怀里。那天的风很软,吹得院子里的桃花落了一地。
舅舅一家的结局,在小说的第六十章写得很清楚。表哥因为赌博,把布行抵押给了赌场,最后被赌场的人带走,再也没出现。舅舅和舅妈则被赶出了城,回了老家,靠着几亩薄田度日。
林以安赎回布行的那天,特意回了村子。他牵着老太医徒弟的手,走到林以默和王商栋面前,笑着说:“哥,姐夫,布行回来了。”
老太医的徒弟叫沈砚,性子温和,跟林以安站在一起,很是般配。
小说的结局,停在十年后。王家的院子盖成了青砖瓦房,杀猪厂的生意越做越大,布行也开了三家分店。林以默坐在院子里,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孩子,王商栋坐在他身边,手里拿着拨浪鼓,逗着孩子。
林父坐在一旁的摇椅上,晒着太阳,嘴角带着笑。不远处,林以安和沈砚在算账,王商栋的嫂子和好友的夫郎在摘菜,码头的兄弟团则在院子里下棋。
作者千畅在最后一章里,只写了一个场景,却把所有人的归宿都交代得明明白白。没有多余的话,只有满院子的欢声笑语。
番外里,写了王商栋和林以默的婚礼。那天,村里的人都来了,鞭炮放了一上午。林以默穿着大红的喜服,坐在婚车里,王商栋牵着马,一步步走在前面。走到码头的时候,王商栋停下,转身看向婚车。
“以默,”他的声音穿过鞭炮声,传进车里,“这辈子,我护着你。”
车里的林以默,掀开红盖头,笑着点了点头。
这是小说《我那貌美小夫郎》里的开篇场景,作者千畅在第一章就把两人的初遇写得极具画面感。林以默是悄悄从城里来的,他没带仆人,只揣着一张泛黄的婚约纸。那天的太阳很烈,他站了快半个时辰,额角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滑,落到下巴尖,又被他抬手用帕子轻轻拭去。
王商栋的兄弟先瞧见了他,用胳膊肘碰了碰王商栋。王商栋转过身,目光落在林以默身上时,原本皱着的眉头松了松。他迈开步子走过来,脚下的木板鞋踩在石阶上,发出“嗒嗒”的声响。“你是林记布行的?”他的声音带着点沙哑,是常年喊号子练出来的。
林以默点点头,把婚约纸从怀里掏出来,递过去的时候,手还在微微发颤。他怕对方不认,怕自己这一趟又是空跑。王商栋接过纸,只扫了一眼,就把纸叠起来塞进了怀里。“成,跟我走。”他就说了这三个字,转身去跟兄弟交代了几句,又让人把自己的马车牵过来。
马车是普通的榆木车,铺着一层干草,王商栋却弯腰,先把自己的外褂铺在了干草上,才伸手扶林以默。林以默的手搭在他的掌心,触到的是厚茧,烫得他指尖一缩。
回村的路上,两人都没说话。林以默靠在车壁上,偷偷看王商栋。他坐在车辕上,脊背挺得笔直,手里攥着缰绳,偶尔会侧过头,问一句“渴不渴”,然后递过来一个水囊。
到了王家,院门是虚掩着的。王商栋的嫂子听见动静,掀着门帘出来,看到林以默,眼睛一下子亮了。“这就是以默吧?快进来快进来,饭刚做好。”她伸手挽住林以默的胳膊,把他往屋里引,脚步轻快。
王商栋的哥哥正在院子里劈柴,看到他们,放下斧头,笑着点了点头。“先吃饭,有啥事吃完再说。”
饭桌摆在堂屋,四菜一汤,都是家常菜。王商栋给林以默盛了一碗米饭,又往他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。“吃,看你瘦的。”他的筷子碰到瓷碗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林以默捏着筷子,小口小口地吃着。他其实没什么胃口,脑子里全是舅舅一家在布行里翻箱倒柜的样子,还有父亲躺在床上,咳得喘不过气的模样。吃到一半,他忽然放下筷子,眼眶红了。“我爹……我爹被舅舅换了汤药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带着哽咽,“他们还要逼我嫁给表哥。”
王商栋放下碗,拿起桌上的旱烟,却没点。他沉默了几秒,起身走到林以默身边,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。“明天,我跟你进城。”
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,王商栋就带着码头的几个兄弟,跟着林以默进了城。林家布行的大门开着,舅舅正坐在柜台后,拨着算盘。看到王商栋一行人,舅舅的脸色瞬间变了。
“你是谁?敢来我林家布行撒野?”舅舅拍着桌子站起来,嗓门很大。
王商栋没说话,只是把婚约纸拍在了柜台上。他身后的兄弟上前一步,把一叠单据放在旁边。“这是你近三个月挪用布行银子的记录,还有你给林老爷换的汤药方子,我们已经请大夫看过了。”
舅舅的手抖了抖,想要去抢单据,却被王商栋的兄弟拦住了。表哥从后堂跑出来,手里拿着一根木棍,冲着林以默就挥了过来。王商栋眼疾手快,一把抓住表哥的手腕,轻轻一拧,木棍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。
表哥疼得龇牙咧嘴,跪在地上求饶。舅舅看着这一幕,瘫坐在椅子上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王商栋让人把舅舅一家看住,自己则带着林以默去了后院。林父躺在病床上,脸色苍白,看到林以默,伸出手抓住他。“以默……”
“爹,我带王大哥来了,他会救您的。”林以默的眼泪掉下来,落在林父的手背上。
王商栋立刻让人去请老太医。老太医是告老还乡的,住在城外的山村里。王商栋的马车跑了三个时辰,才把老太医接来。
老太医给林父诊了脉,又看了看汤药方子,摇了摇头。“还好来得不算晚。”他从药箱里拿出几包草药,“按这个方子煎,每日三服,半个月就能见好。”
林以默站在一旁,认认真真地记着老太医的话。王商栋则在院子里踱步,安排兄弟去处理布行的事。
后来,林父的病情渐渐稳定,林以默就带着父亲和弟弟林以安,搬到了王家的村子里。这是小说里的第十五章,故事的节奏从这里慢了下来,开始写乡村的日常。
林以安那年才十二,却很懂事。每天天不亮,就起来跟着王商栋的嫂子学做饭,下午则坐在院子里,跟着王商栋的朋友学算账。林以默看在眼里,心里既心疼又欣慰。
王商栋的杀猪厂开起来的时候,村里的人都来帮忙。开工那天,林以默起了个大早,做了几屉包子,送到杀猪厂。王商栋的好友拍着他的肩膀,笑着说:“以默,你这手艺,以后开个包子铺也能火。”
林以默的脸红了,把包子塞到他手里,转身就走。王商栋看着他的背影,嘴角扬了起来。
日子一天天过,林以默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。有一次,王商栋从码头回来,身上沾了泥,林以默竟然拿着帕子,走到他面前,给他擦了擦脸颊。王商栋僵在原地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。
“看什么?”林以默的声音很小,却带着点娇嗔。
王商栋没说话,只是伸手,把他揽进了怀里。那天的风很软,吹得院子里的桃花落了一地。
舅舅一家的结局,在小说的第六十章写得很清楚。表哥因为赌博,把布行抵押给了赌场,最后被赌场的人带走,再也没出现。舅舅和舅妈则被赶出了城,回了老家,靠着几亩薄田度日。
林以安赎回布行的那天,特意回了村子。他牵着老太医徒弟的手,走到林以默和王商栋面前,笑着说:“哥,姐夫,布行回来了。”
老太医的徒弟叫沈砚,性子温和,跟林以安站在一起,很是般配。
小说的结局,停在十年后。王家的院子盖成了青砖瓦房,杀猪厂的生意越做越大,布行也开了三家分店。林以默坐在院子里,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孩子,王商栋坐在他身边,手里拿着拨浪鼓,逗着孩子。
林父坐在一旁的摇椅上,晒着太阳,嘴角带着笑。不远处,林以安和沈砚在算账,王商栋的嫂子和好友的夫郎在摘菜,码头的兄弟团则在院子里下棋。
作者千畅在最后一章里,只写了一个场景,却把所有人的归宿都交代得明明白白。没有多余的话,只有满院子的欢声笑语。
番外里,写了王商栋和林以默的婚礼。那天,村里的人都来了,鞭炮放了一上午。林以默穿着大红的喜服,坐在婚车里,王商栋牵着马,一步步走在前面。走到码头的时候,王商栋停下,转身看向婚车。
“以默,”他的声音穿过鞭炮声,传进车里,“这辈子,我护着你。”
车里的林以默,掀开红盖头,笑着点了点头。